第二輪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第四十一項整改任務已整改完成,并通過驗收,擬按程序實施銷號。根據《四川省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問題整改銷號辦法(修訂)》有關要求,現將該項問題整改驗收情況予以公示,公示期為2023年12月14日至2023年12月27日。公示期間如有異議,請實名書面向省林業和草原局提出。聯系電話:028—83501921;郵寄地址:成都市金牛區人民北路一段15號。
附件:第二輪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第四十一項整改任務完成情況表
四川省林業和草原局
2023年12月14日